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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兴水务有限公司价格调整公告

打印】 【关闭 作者: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09年12月28日    点击:
  
根据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长兴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的批复》(湖发改商价[2009]440号),现就长兴水务有限公司管网所及范围非经营性用水、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(不含污水处理费)价格调整公告如下:
一、非经营性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.0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.35元;经营性用水中一般工业企业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.2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.50元;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.00元调整为3.60元。
二、调整后的非经营性用水、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自2010年元月1日(抄见水量)起执行。
本次调价,定价机关充分采纳了2009年元月21日水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:(1)适度降低调价幅度;(2)择机执行调价政策;(3)长兴水务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和服务,确保水质,真正使消费者用上安全、放心的自来水。
 
长兴县物价局
2009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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